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快集聚青年人才,提升城阳区竞争力,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城阳人才工作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城发〔2022〕9 号)(以下简称《措施》)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措施》第一项第 5 条中所列市外高校硕博研究生来城阳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
第二章 申报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市外高校硕博研究生来城阳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发放对象为:
(一)首次来青且在城阳区就业,派遣期内国内(青岛市以外)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二)首次来青且在城阳区就业,毕业三年内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第四条 市外高校硕博研究生来城阳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报当年度与城阳区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等)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企业注册地应为城阳区;
(三)申报补贴时需已在城阳缴纳社会保险满 3 个月;
(四)获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五)年龄在 45 周岁(不含)以下,以签订劳动合同时实际年龄为准。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五条 市外高校硕博研究生来城阳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标准为:省内高校硕士 600 元、博士 800 元;国内省外高校硕士 800 元、博士 1200 元;国(境)外高校硕士 4000 元、博士5000 元。
第六条 市外高校硕博研究生来城阳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为一次性申领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第四章 申报流程
第七条 市外高校硕博研究生来城阳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实行年度集中申报,集中受理,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工作单位统一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XXXX 年城阳区硕博人才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附件 1);
(二)《XXXX 年城阳区硕博人才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汇总表》(附件 2);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近 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研究生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人为留学人员的单位须同时提报《XXXX 年来青留学人员实名登记数据统计表》(附件 3)。
第八条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城阳政务网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细则涉及的奖励资金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条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有关证明。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本细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XXXX年城阳区硕博人才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
2.XXXX年城阳区硕博人才实地应聘交通食宿补贴汇总表
3.XXXX年来青留学人员实名登记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