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范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年度报告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2019年及以后扶贫协作地区(甘肃省陇南市、贵州省安顺市、河北省邢台市、山东省菏泽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经市扶贫办认定)到青岛用人单位就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用工),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介绍同一人只可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
按每介绍1人1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提报材料
无需材料
办理渠道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对口扶贫职业介绍补贴(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用户名为就业备案号)
②进入到人力资源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模块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推荐信息录入模块,在该模块下录入推荐人员信息和推荐企业信息、岗位信息;
③选择推荐花名册模块可以查看到,本机构录入的所有推荐人员名单;
④选择补贴申报模块,在查询条件中选择协作地区划和协作地区县,点击查询,可查询出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机构可提交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承诺书,并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
⑤选择补贴申报花名册模块,可以查看到本机构每月申报人员的审核情况。
经办机构: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
执行依据